中新社北京11月6日電 (記者 劉文文)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6日對外公布《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》(簡稱《方案》),提出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,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。
《方案》提出了“堅持積極穩妥、堅持因地制宜、堅持改革創新、堅持安全降碳”4條工作原則,以及2025年、2030年的主要目標。到2025年,試點范圍內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基本構建,一批可操作、可復制、可推廣的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初步形成,不同資源稟賦、不同發展基礎、不同產業結構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基本清晰。到2030年,試點城市和園區重點任務、重大工程、重要改革如期完成,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全面建立,有關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帶動作用明顯,對全國實現碳達峰目標發揮重要支撐作用。
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指出,各地區能源結構、資源稟賦和發展階段不同,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也面臨著不同的困難挑戰。雖然31個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都制定了本地區碳達峰實施方案,但在城市和園區層面還有不少需要進一步細化和探索的工作。建設碳達峰試點城市和園區,可以有效激發城市和園區主動性和創造性,圍繞綠色低碳轉型開展探索,為全國提供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,助力實現“雙碳”目標。
《方案》指出,統籌考慮各地區碳排放總量及增長趨勢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,首批在15個省(自治區)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,共計35個名額。